本文作者:小小鸟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北京住房租购同权)

小小鸟 2024-09-19 13:41:09 16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北京住房租购同权)摘要: 一、民法典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
  1.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
  2. 非京籍北京共有产权房可以落户吗?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

一、民法典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北京住房租购同权)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北京住房租购同权)

民法典对于使用权的规定时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将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缴纳或减免,将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规定。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非京籍北京共有产权房可以落户吗?

实际上,北京市住房保障领域专家介绍,北京市推出共有产权房的“落户”是指户口迁移,比如是北京集体户口的可以迁移落到房子上,并不是非京籍家庭买共有产权房,就可以落户北京。

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使用权的?(北京住房租购同权)

对于误读的原因,专业人士认为,共有产权房要求各区需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可以通过申请、摇号的方式购买。自从中央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之后,许多中小城市强化了“购房落户”的政策,部分城市例如广州还出台实施“租房落户”等购租同权的举措。但实际上,在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目前依然严格实行人口指标控制的户籍管理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 租购同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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