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小小鸟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小小鸟 2024-09-20 11:53:08 28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摘要: 集体经济组织对各农户被征地面积进行登记,公示无误后进行第一次分配,按承包地面积13300元/亩计算并支付给农户,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5、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调整林地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征占用林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0%补偿;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20%补偿。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其拆迁补偿标准按规定执行。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3、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农转非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4、重庆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对各农户被征地面积进行登记,公示无误后进行第一次分配,按承包地面积13300元/亩(土地补偿费3300元,青苗费3000元,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计算并支付给农户。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5、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

重庆市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根据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征地方需要按每亩18000元、每户38000元的标准来分别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若是被征收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如果征收的是宅基地,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重庆市南岸区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土地补偿费按依法征收土地的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农转非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 停产停业损失 ,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农转非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房屋拆迁管理费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收费单位: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